《全民国防教育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》

2016-04-15 10:03:03 来源: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:宋瑶
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编制"十一五"规划的指示精神和国防教育工作的实际,为科学筹划指导全民国防教育,实现国防教育与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,与形势任务的需要相适应,特制定本规划。

    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编制"十一五"规划的指示精神和国防教育工作的实际,为科学筹划指导全民国防教育,实现国防教育与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,与形势任务的需要相适应,特制定本规划。

    一、工作回顾

    2001年《国防教育法》颁布以来,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在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共同努力下,紧紧围绕党、国家和军队的中心任务,着眼形势需要,积极创新发展,逐步普及深入,提高了全民国防观念,增强了民族凝聚力、向心力,营造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    组织领导比较有力。《国防教育法》颁布实施后,经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,成立了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。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国防教育机构,配备了专、兼职工作人员,加强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。党、政、军有关部门以及工、青、妇等群众团体,结合各自工作,各司其职,密切合作,初步形成了党政军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,确保了国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    法规制度日趋健全。依据《国防教育法》,制定了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。全国有27个省(区、市)下发了国防教育条例,大部分市、县都制定完善了国防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。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颁布后,许多省份又结合实际,对国防教育的领导、方法、形式、要求和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定,增强了国防教育法规的指导性和操作性,进一步推动国防教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。

    教育普及力度不断加大。坚持把领导干部、青少年学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作为重点,以点带面,推动社会各个层次、各个群体国防教育的落实。全国有近3000所党校开设了国防教育课,2500多个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开展了国防教育,多数大专院校和高级中学开展了学生军训,设立了国防教育课程,13000多所中小学开展了少年军校活动,许多市县和街道、社区经常组织国防教育宣讲团巡回宣讲,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,爱国拥军的热情不断高涨。

   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。各地充分利用重大节日、纪念日、全民国防教育日和征兵等时机,注重发挥烈士陵园、革命遗址和纪念馆、博物馆等场所的作用,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国防教育展览、知识竞赛、文艺演出、军事夏令营等主题鲜明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,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防知识。近年来,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《国防教育法》学习宣传、"爱中华、奔小康、强国防"系列活动、"国防连着千万家"广播宣传、"爱我中华、心系国防"电视演讲大赛等活动,吸引了数亿群众参与和收听收看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。各级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普遍开设了国防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,加强国防教育的宣传。全国有20多个省(区、市)创办了专门的国防教育报刊,一些地市还开办了国防教育网站,扩大了教育的覆盖面。

    国防教育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,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。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。受长期相对和平环境的影响,一些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有所淡化,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经济轻国防,忽视国防教育的现象。二是发展不够平衡。有的地方教育活动开展不经常,全民普及的程度不高,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和非公有制企业,国防教育难以得到有效落实。三是一些基本建设不够明确规范。有的地方国防教育基地审批的权限和程序不够严格,有的重命名轻管理使用,一些命名的基地达不到规定的条件,发挥不了应有的功能和作用。国防教育教材缺乏系统性,缺乏严格的审查把关,还没有很好地统一和规范起来。四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还不够顺畅。一些地方领导体制不顺、工作机构不健全、人员编制不到位、经费保障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,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防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    二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
    今后5年,我国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,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加速推进。新的形势任务,对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贯彻"全民参与、长期坚持、讲求实效"的方针,围绕中心,依法施教,开拓创新,狠抓落实,逐步实现国防教育内容系统化、制度规范化、活动经常化、形式多样化、组织领导一体化、教育对象全民普及化,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,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,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奠定思想基础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。

    "十一五"期间的全民国防教育,要认真贯彻以下原则:

    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。围绕增强民族凝聚力,树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,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普及国防知识、加强国防教育的全过程,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上来。

    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为导向。从国家的战略全局和根本利益出发,着眼于捍卫国家安全和统一,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工作,引导人们认清形势,居安思危,增强忧患意识,强化国防观念,自觉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,为祖国的统一、繁荣和富强作贡献。

    坚持以社会资源为依托。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,借助和整合军地科技、信息、人才、资金等方面的力量和资源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防教育的积极性,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,推动国防教育的广泛深入开展,使《国防教育法》的规定要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。

    坚持从实际和实效出发。面向社会,面向全体公民,针对不同地域、不同人员的实际,因地制宜,因势利导,灵活运用思想灌输、活动渗透、媒体宣传、环境熏陶、典型推动、文学艺术感染等多种方式,进行长期不懈、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教育,使国防教育有机融入公民日常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之中,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
    三、主要任务

    (一)构建分类施教的组织实施体系。把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作为重中之重,认真落实党校培训、形势报告、岗位责任、检查考评等制度,通过议军会、过"军事日"等活动,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国防理论,掌握国防知识,了解国防形势,提高履行国防职责的自觉性。各地区、各部门每年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,要将国防教育内容列入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。各级党校组织领导干部培训,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或举办国防知识讲座。把国防教育纳入学校的课堂教育,渗透到文化、体育、品德等课程教学之中,采取授课辅导、集中军训、举办少年军校等形式,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国防意识熏陶和知识技能培训,强化学生的国防观念。2010年前,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、高级中学以及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,均应开展学生军事训练。把国防教育贯穿于民兵、预备役人员教育训练和执行任务之中,对参加年度军事训练的民兵、预备役人员,应当安排训练中10%的政治教育时间用于开展国防教育。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思想道德教育体系,抓好群众性普及宣传,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,覆盖到全社会。2006年,会同有关部门,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。2007年,结合纪念建军80周年,开展"爱国拥军、建设国防"宣传教育活动。各地区、各部门每年要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、重大节日、纪念日,结合征兵宣传、文化体育、双拥共建、民兵预备役整组训练等工作,开展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,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。

    (二)构建配套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。依据《国防教育法》、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,加快国防教育各项政策法规的拟制工作,逐步构建起与国家法律相一致,与教育规律相吻合,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防教育法规体系。2006年前,拟制下发《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》。2009年前,会同中央、国家有关部门,对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社区等开展国防教育进行深入研究,形成政策性指导意见。同时,加大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,将其纳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规划。2006年,开展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的学习宣传活动,结合《国防教育法》颁布五周年,组织国防教育执法检查。2007年,组织开展《国防法》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。

    (三)构建系统规范的教材体系。采取上下结合,职能部门、院校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办法,共同编写国防教育系列教材,为普及国防知识、开展国防教育提供基本遵循。2006年,研究编写《国防教育学》,形成国防教育教材编写的框架结构,确立国防教育的学科体系。2007年前,编写下发国防教育基础知识教材。2008年前,修订、编撰和完善适用于领导干部、大中小学生、民兵预备役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国防教育应用知识教材或读本。

    (四)构建健全实用的阵地体系。坚持建用并重的思想,贯彻规范、巩固、充实、完善的方针,建设好、管理好、使用好国防教育基地。2006年,在各省(区、市)推荐的基础上,评选首批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。2009年前,筹建国家国防教育中心,为中央、国家机关组织军事日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供场所。2010年前,力争全国90%以上的地级市至少有一个经省级人民政府命名、规模较大、作用发挥较好的国防教育基地。

    (五)构建素质全面的人才体系。本着面向大众、专兼结合的原则,建立完善的选拔、培养、引进、使用等机制,着力建好国防教育教员队伍,为开展国防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。2006年前,研制开发国防教育人才信息资料库。2007年前,成立国家国防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,负责理论研究、授课辅导和政策咨询等任务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均应成立国防教育讲师团或宣讲团,深入各地巡回宣讲授课。

    (六)构建广泛深入的宣传体系。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功能,运用文学、影视、音乐、书画等形式,利用城乡公共设施和手机短信等通讯手段,加大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,逐步建立起集报纸、刊物、电视、电台、网站"五位一体"的宣传网络。2007年前,研究设立国家国防教育网站。2008年前,地市以上的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和报刊,要普遍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,普及国防知识;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利用互联网或政府电子政务系统,设立国防教育网站或网页,扩大国防教育的辐射面。2010年前,80%以上的大中城市应当利用城市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语音系统、阅报栏、公益广告等设施,进行国防教育方面的宣传。

    四、措施要求

    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,纳入党委、政府的议事日程,摆上重要位置,切实抓紧抓好。要重视加强国防教育机构建设,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,落实人员编制,实行军地合署办公,保证国防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。2007年前,会商有关部门,研究解决省以下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问题。各级国防教育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工作筹划,搞好组织协调。拟依托军地有关院校,每一至两年举办一期国防教育培训班,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。党政军有关部门和工、青、妇等人民团体,要积极配合,密切合作,建立健全联席会议、情况通报、信息交流等制度,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。

    (二)加强经费保障。坚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,社会捐资为辅的原则,多渠道落实国防教育资金。各地区要按照《国防教育法》的有关规定,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。东南沿海、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,应当加大国防教育经费的投入。2007年前,成立国家国防教育协会、国防教育基金会等组织,鼓励社会组织、企业和个人捐赠财产,资助国防教育事业的开展。

    (三)加强理论研究。研究国防教育的历史,从中总结带规律性的经验;研究国防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回答和解决带方向性的重大课题;研究世界各国的国防教育,借鉴有益做法,为我所用;研究与国防教育相关的理论,吸收各方面比较前沿的研究成果。继续办好《国防教育通讯》,组织编写《国防教育历史》、《世界国防教育概况》、《国防教育思想研究》、《国防与经济关系研究》等理论书刊。适当时候,召开全国国防教育理论研讨会,推动国防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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